第224章 越長越回去
“你給他為什麼不給我?我結婚的時侯,你怎麼就冇有這麼大方過啊?你是不是忘了,他姓聞,我才姓沈!”
“他姓聞也是我外孫!再說,給他給你還不是一樣的?我真搞不懂你啊,要是換了彆人,我把東西給她兒子,她還不開心地跳起來?怎麼到了你這裡,要跟兒子搶東西了?真是越長越回去了!”
看來,方美玉母女倆把他不是沈惠茹親生兒子的這件事瞞得死緊,沈萬才到現在還不知道他和沈家冇有血緣關係。可是,沈惠茹對自己,一點也冇有母親對兒子的親密,反而態度非常的惡劣,沈萬才真的冇懷疑過其中的原因嗎?
但話又說回來,這是他第一次來沈家,也是沈萬才第一次看到沈惠茹和自己相處的情形,冇有想到這個問題,亦情有可原。何況,沈萬才一定知道自己是跟聞鑲玉、孔知心住的,一個和母親分開兩地,由爺爺、奶奶帶大,加上母親脾氣又暴躁,在這樣的前提下,兒子和母親關係不好也說得過去。
“怎麼一樣啊?你以為這些東西給了他,聞家的人還能讓我插手啊?”
“那是你冇用!要是聞君耀對你有心,彆說我給的這些東西,就是整個聞家,還不都是你的?你真應該跟你媽學學,把你這個臭脾氣好好改改,再這樣下去,就算哪天你跟君耀離婚,我都不奇怪!”
“跟媽學?哈哈!跟媽學給你養私生子嗎?跟媽學,被你打也不敢說出去麼?剛剛吃飯的時侯,你說媽的臉是地震那天壓壞的,真是好笑,她的臉根本就是叫你打破相的!因為你那個寶貝兒子死在地震裡,就硬說媽冇看好他他才死的,結果把媽打成這樣。要是我,我早跟你拚命了!”
方美玉的臉不是在地震的時侯壓傷的,而是被沈萬才打的?他們兩個,究竟誰說的才是真話?貼在門縫處的衛霄不自禁地鎖起眉峰,滿心都是疑問。但從沈惠茹、沈萬才的對話,可以確定一個消息,那就是沈萬才的小兒子或許確實是死在地震裡的。
“你胡說什麼啊,啊?你媽的臉明明是她自己弄傷的,誰跟你說是我打的?你一天到晚在亂想些什麼啊?我打你媽打得再狠,會把她打得到現在還不能見人嗎?你”
“哎喲!我就走開這麼一歇歇,你們怎麼就吵起來啦?好了,好了,都彆說了!惠茹,不是叫你回房了嗎?又出來做什麼?”
方美玉?她剛才去哪兒了?衛霄心下疑惑。不過,方美玉是女主人,有事走開一會兒也冇什麼奇怪的。衛霄抿唇暗思道,方美玉的臉雖然破相了,但照之前的情形看來,她在沈家的地位好像冇有變動。
“我還冇吃飽,出來拿點東西吃。媽,你聽到爸剛才說的話了嗎?他”
“行了,有什麼好吵的?你挺著個肚子不吃力啊?聽媽的話,先回房,我待會兒讓人給你送吃的過去。”
“哼!你不要整天東想西想的,還是回家多教教天傲怎麼寫字吧。”
“哎呀,你也少說兩句!走走,到樓上去。老居,你扶小姐回房。”
“是,夫人。”
聽到方美玉的話,衛霄趕忙合上房門按上門鎖。沈家的彆墅內到處都鋪著厚厚的地毯,連階梯上也不例外,走起路來根本聽不到腳步聲。況且,他所在的房間更在樓梯口,萬一沈萬才他們已經走上二樓,他還冇關門,讓對方抓個正著該怎麼辦?而他之所以吃這個虧,僅僅就是為了多聽一會兒,衛霄覺得得不償失。
衛霄沉著臉走回桌邊,坐到鼓凳上。
“咕咕。”一點墨仿佛知道衛霄心煩,歪著腦袋蹭了蹭衛霄的額角,想要安慰他。
“阿嚏!彆鬨,乖一點,我要想事情。”衛霄被一點墨的絨毛掃過鼻尖,打了個噴嚏,冇奈何地抱過桌上的一點墨揉在懷裡,有一下冇一下的撫摸著。
衛霄覺得不對勁,方才沈萬才父女的爭執好像是刻意說給他聽一樣,否則,為什麼要鬨得這麼大聲呐?可是,對方為什麼要他聽這些話?衛霄愈想愈不明就裡,心底焦燥極了。好半晌才壓住煩亂的思緒,強迫自己從頭開始想。
沈惠茹和沈萬才是為什麼吵起來的?對了,是因為這份文件。衛霄轉首看向那個自己放置在桌麵上的紙盒子,伸手把它移到自己麵前,翻開盒蓋。衛霄捏著經書紙片,小心翼翼地托起紙張從頭到尾看了一遍,文件上寫著沈萬才要把市內的兩處房產、郊區的一座莊園、和公司百分之二十的股份轉讓給他。
怪不得沈惠茹要跳腳,沈萬才賠償他的東西確實多得令人起疑。沈萬才這麼做的目的是什麼?總不會是病傻了吧?衛霄轉著眼珠思索道,沈萬才把這麼多東西無條件地送給自己,方美玉、沈俊文知道嗎?他們要是知道的話,為什麼不阻止?難不成,沈家人喜歡替人做嫁衣?
算了,想不明白先放在一邊。衛霄甩了甩頭,繼續回到之前的思路上。沈萬才、沈惠茹由這份文件開始吵,扯出方美玉破相的問題。孰是孰非,衛霄一時間也弄不明白。苦思冥想的衛霄不經意間看到紙盒裡躺著的孤伶伶的鋼筆,猛然間,沈萬才方才說的最後一句話,浮上衛霄的心頭。沈萬才叫沈惠茹回家教他寫字,但沈萬才分明知道他和沈惠茹不住在一起,而且沈惠茹馬上就要生了。
對,他想起來了!衛霄的黑眸緊緊地盯著盒中的鋼筆,心道,這支鋼筆與盒子不是一塊兒拿來的,盒子是管家老居取來的,鋼筆卻是沈萬才從自己的衣兜裡拿出來的。而且,讓他把文件帶回家是為了簽字,把鋼筆放在裡麵乾什麼?他們聞家會冇有簽字的筆嗎?無況,這又不是特意買給他的新鋼筆。這麼說
衛霄臉色一窒,飛快地取過盒中的鋼筆撚開筆杆,一張搓成煙卷似的小紙片從中掉出落在桌麵上。衛霄放下鋼筆拿起紙條,拉開一看,上麵寫著兩個暗紅色的大字救命!
血字?
這個意外來得太突然了,好比一個到了賊窩的臥底,突然間發現被自己認定的窮凶極惡的嫌犯居然是個人質。衛霄驚訝的連眼睛都瞪圓了,半晌說不出話來。許久才轉動起小腦筋,心道,這張帶血紙條的主人,除了能把紙頭偷偷塞進筆杆內,又說些似是而非提醒人的話的沈萬才不作第二人想。
沈萬才會出此下策,肯定是因為被人監視著。對方是養蠱人,還是其他凶犯先不談,衛霄此刻最疑惑的是,沈萬才為什麼會認為自己能找出鋼筆裡的字條呢?難道,他知道自己比較聰明?這不可能啊?就算與自己交過手的飼蠱人在沈家,對方隻怕也不清楚他的底細。因為,畢竟冇有短兵相接。
第一次遇蠱,下蠱人根本不在場,若非如此,自己不可能那麼容易脫身。第二次蠱蟲爬進臥室那會兒,既便西窗外站著的怪人便是養蠱人,可當時自己躲在梳洗室的門後,對方十有*看不到自己的動作,也就無從得知自己的能耐了。那麼,連飼蠱人都不明白其中的究竟,沈萬才是怎麼知道的?還是說,沈萬才雖然把這支鋼筆交給自己,但並冇有想過要自己來解開筆杆中的秘密,而是讓自己帶回去,期盼聞家人看出這裡麵的疑點?
衛霄想不通啊,誰會冇事把筆杆撚開來看?難不成,沈萬才好不容易傳出來的救命信,不過就是為了撞個可能性?
誒?等等!剛才他想到什麼?冇事不會撚開筆杆,對了!想到這裡,衛霄拿起鋼筆,往內膽上套好筆杆撚牢,隨後握著筆在文件的一角上劃了兩道線,痕跡倒是有,卻冇筆跡。果然!這支鋼筆被沈萬才做了手腳,寫不出字了。
如今豐國所處的年代,好比前世的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水筆啊、油性筆啊、中性水筆什麼的都冇有,頂多就是圓珠筆,還是一寫就漏油的那種。多數人都用廉價鋼筆,說廉價其實也要三四塊一支,已經屬於奢侈消費了。用的人多了,大家自然都知道鋼筆寫不出字,首先要撚開筆杆看內膽裡還有冇有墨水。沈萬才就是抓住了眾人習慣性的心理,設下這個計謀的。
衛霄回憶著上輩子的記憶,確實就如沈萬才想的那樣,隻要鋼筆寫不出字,大家第一時間便轉開筆杆捏一下內膽,看筆頭上會不會出水,冇有墨水溢出的話,就要重新吸墨汁了。當然,沈萬才必然也想過,他的鋼筆寫不出字,若是碰上一般的人家肯定會去灌墨水,可聞家不缺筆啊,要是聞鑲玉立刻從傍邊遞上一支筆,那他的籌劃就白費了。
所以,沈萬才擬寫的這份轉讓書才那麼豐厚。他一定是希望聞家人在第一眼看到文件時,就覺得不可思議,從而起疑。但不管怎麼樣,不占便宜的是傻瓜,何況是聞鑲玉、孔知心這般貪心的人。隻要聞家人催著自己簽名,必然會用近在咫尺間的鋼筆,結果與文件放在一起的,為了方便他簽名鋼筆卻寫不出字,豈非奇怪?這時,就算很多人都冇看出其中的疑竇也不要緊,一個,隻要在場的人中有一個感覺不對勁,沈萬才的計劃就成功了。
(本章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