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六十一節 夢魔的出現(第二更)
第九百六十一節夢魔的出現(第二更)
聽到了奶奶這麼說,第二命這個家夥當然是當仁不讓了。:“奶奶,讓我進入到清朝僵屍墓裡麵。”聽到了第二命這麼說,第二命的奶奶倒是痛快的答應了。而這個時候,第二命這個家夥倒是很高興的樣子。而這個時候,第二命倒是猛然之間想到了什麼。自己的爺爺不是進入到清朝僵屍墓裡麵了嗎?為什麼,我們還要進入到清朝僵屍墓裡麵。而想到了這裡,第二命倒是在第一時間感覺到了不對勁。不過,接下來的事情也是讓第二命感覺到了奇怪。第二命他們幾個人竟然是稀裡糊塗的進入到了清朝墓葬裡麵。而這個時候,清朝僵屍墓裡麵的墓葬竟然是和第二命這個家夥當初的記憶是一摸一樣的。而後麵的情況就是第二命他們受到了傷害。而且是受到了嚴重的傷害。而這裡麵,隻有第二命這個家夥冇有受到傷害。而這個時候,第二命竟然是知道了一個問題。理由很簡單,第二命的鮮血就是療傷的血液。可以進行治療的。而這樣的效果就是第二命不得不把自己的鮮血拿出來救治第二家族的人。而這個時候,第二命身體裡麵的鮮血大量流失了。而這個時候,第二命這個家夥開始感覺到了迷糊。不過,一個聲音卻是出現在了第二命的腦海裡麵。:“第二命,你醒一醒啊。你醒一醒吧。”冇有錯,第二命可以感覺到一絲柔弱的聲音。而這個聲音卻是相當的熟悉。:“這是,這是?”冇有錯,第二命這個家夥迷迷糊糊的竟然是感覺到了木之芽的聲音,而這個聲音也是讓第二命這個家夥感覺到了一絲絲的力量。冇有錯,是一絲絲的力量。而這股力量,也讓第二命得到了一絲絲的記憶。一絲有關木之芽的記憶。:“混蛋,這裡竟然是夢境,竟然是夢境。太可惡了,太可惡了。”
隻不過,就算是知道了這裡是夢境,第二名這個家夥一時之間竟然是冇有辦法走出這個夢境。:“可惡的家夥,你到底是誰?你給我出來。”而這個時候,李夢倒是在第一時間出現在了第二命的麵前。然後是一臉鮮血的看著第二命這個家夥。:“救我,救我。”看著滿臉鮮血的李夢。第二命雖然說是知道眼前的李夢就是幻覺,但是,因為內心深處對於李夢的愛。還是讓第二命這個家夥感覺到了撕心裂肺。:“混蛋,你給我出來。我要殺了你。我要殺了你。”而這個時候,在夢境外麵的死神妖姬倒是一笑。:“冇有想到,第二命這個家夥這麼快就感覺出來了。看來就算是夢魔你,也是不行啊。”聽到了死神妖姬這麼說,夢魔這個家夥就算是厲害,也是不敢嘚瑟。不管怎麼說,死神瑤姬都是強大地存在。雖然說自己在夢裡麵是無敵的存在。但是,還是不要招惹死神妖姬為妙。所以,夢魔這個家夥選擇的就是乖乖閉嘴不說話。而看到了夢魔冇有說話,死神妖姬倒是很直接的說道:“夢魔,你還可以把第二命困在夢裡麵多久?”
聽到了死神妖姬的話,夢魔倒是很直接的說道:“如果他意識到了是夢境,最多還有三個小時,三個小時之後的話,我們就冇有辦法繼續把第二命這個家夥困在夢境裡麵了。”:“什麼,才三個小時,不行。三個小時的時間,我根本就冇有辦法把四大元素從第二命的身體裡麵*出來。你這個家夥就冇有其他的辦法了嗎?”:“有,除非你進入到第二命的夢境裡麵,在夢境裡麵乾掉第二命這個家夥。隻要是你乾掉了第二命,第二命就會永遠的沉睡下去。不會對你造成任何的威脅了。”聽到了夢魔這麼說,死神妖姬倒是覺得這個辦法還是可以的。不過,就在這個時候,死神妖姬倒是在第一時間認真的說道:“可是,為什麼不是夢魔你這個家夥進入到第二命的夢境裡麵,乾掉第二命啊?”
聽到了死神妖姬的話,夢魔倒是很直接的說道:“我進入到第二命的夢境裡麵。隻要是我在第一時間發動下來的話,第二命這個家夥就會蘇醒過來。到時候,不要說對付第二命了。我們接下來會不會安全還很難說了。”聽到了夢魔這麼說,死神妖姬倒是在第一時間認真的說道:“哼,夢魔,你這個家夥不要以為我不知道。你這個家夥絕對有本事在第二次進入到第二夢的夢境裡麵。總之,我不管。不把第二命這個家夥搞定的話,我是絕對不會讓你這個家夥走的。聽好了。”
聽到了死神妖姬這麼說,夢魔這個家夥算是明白過來了。自己這一次真的是相當倒黴啊。隻不過,此刻的夢魔已經是騎虎難下。當然了,既然已經是選擇了幫助死神妖姬,那麼對於夢魔而言,最好的辦法就是乾掉第二命這個家夥永絕後患。否則的話,將來對於自己也是一個麻煩的事情。所以,想到了這裡之後,夢魔這個家夥也就是在第一時間開始發動攻擊了。雖然說夢魔不能夠針對第二命這個家夥發動什麼致命的攻擊,不過,有一點是相當厲害的。那就是影響。利用第二命這個家夥對於親人的感情來影響第二命這個家夥。那麼,就是最厲害的殺手鐧。而這個時候,就在夢境裡麵,第二命的夢境裡麵。李夢慘痛的樣子不斷地出現在第二命的眼前。而看到了這樣的情況,第二命雖然說是一再地告訴自己,這些都是幻覺,都是假的。但是,還是無法忍受如此撕心裂肺的疼痛。而這樣一來,第二命可以說是相當的心痛。(未完待續,預知後事如何。請您登陸***.zhulang.,更多章節,更加全麵儘在逐浪網,希望大家多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閱讀。)(未完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