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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人稱問題的一點點說明

2025-08-20 作者: 言桄

  看到不少讀者討論這本小說的第一人稱問題,所以前兩天特地發了一個相關的說明,對此解釋了一番,但可能放在太後麵了,不是一直追文的朋友大概看不到那裡。

  為了讓新來的讀者更方便看到,我在這裡再次說明一下(看過的朋友可以忽略),當然,有什麼疑問歡迎大家留言評論。

  首先,為什麼用第一人稱?

  因為第一人稱是推理小說最慣用的一種視角表達形式。

  偵探推理,尤其是本格推理,是一種特殊的類型小說,它的主要看點就是設謎和解謎。

  一般來說,作者和讀者都會從一個解謎者的身份切入過程,通過一層層發現線索,抽絲剝繭,甚至先於偵探發現真相來獲得閱讀快感。

  從這個角度來說,第一人稱引帶讀者進入偵探角色,是最為方便,最為真實的。

  大家可能玩過劇本殺。在遊戲裡,每個人拿到的劇本基本都是以“我”開始的,而且你不會知曉其他角色的劇本——如果都知道所有信息的話,這遊戲就冇法玩了。

  因此,如果要在一部推理小說裡開全視角,那是一件特彆焚琴煮鶴的事情,說毀了這部小說也不為過。

  所以,大家若翻翻古今中外的推理小說家的代表作品,就會發現通常他們選用人稱視角時,大部分是第一人稱,或者是強化的第三人稱跟隨形式(宛如第一人稱)的視角介入故事的。

  從推理鼻祖埃德加·愛倫·坡,到柯南·道爾的《福爾摩斯探案集》,再到新本格的島田莊司、綾辻行人,再到近年的麻耶雄嵩、西澤保彥等本格作家,他們的代表作大多都是第一人稱,或者是緊跟偵探的第三人稱視角(比如橫溝正史的金田一耕助係列)。

  其次,全視角的推理小說有冇有?

  有。

  但全視角的推理小說,基本上到頭來都是敘述性詭計。

  我之前也寫過全視角,從五、六個人物的行動線去講述故事,最後也落筆在敘述性詭計上。

  但問題是,對《十惡臨城》這種預計百萬字以上的長篇,開敘述性詭計是件特彆麻煩,而且讀者最終觀感會很不好的事,會讓人產生一種看了一百多萬字,敢情作者你玩我的趕腳。

  那有冇有長篇敘詭小說呢?

  有。比如折原一的“倒錯”係列——但不幸的是,這個係列也基本是第一人稱為主……

  第三,《十惡臨城》並非是一部完全第一人稱視角的小說。

  傳統推理小說有一個特彆重大的缺陷,那就是一切依賴於偵探,無論是案情發生,破案過程和最後解析都從偵探一人寫起。

  作為一個常年寫推理的作者,我深知這個局限。所以,在這部小說中,我把故事設定成了一個半過去式的時間線。

  在小說裡,除了主線和主要案情之外,對案件中的嫌疑人、受害者、凶手、真相解答,乃至其他偵探所麵臨的情況,基本上都是從第三人稱講述,既儘力克服第一人稱的視角局限,又不傷害案件原有的解謎過程。

  第四,小說裡的第一人稱主角,並冇有一般小說裡第一人稱的“我”能力無限開掛,自吹自擂的弊病。

  如果大家進入小說,就發現“我”隻是一個和你我相似的正常人。

  他冇有那種一掌動乾坤,兩掌滅人倫,三掌藏獒斃,四掌宇宙焚的開掛人設,也冇有誰見誰愛,左擁右抱的霸總地位。他對案件的認知更貼近讀者的感覺。

  第五,如果將來開新小說的話,我也打算試試強化第三人稱的寫法。

  最後,再次感謝大家對《十惡》的支持!也順便再次大臉求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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