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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八:隔壁老王

2025-07-07 作者: 萬華葬

“老王?你怎麼在這?”

看到眼前這人,銘天這身體穿越前的記憶如泉水般湧上來。

事實上,銘天對於穿越前的記憶十分模糊,除了一些身體原主人格外在意的事,基本上什麼都不記得。

但是眼前這個人,銘天卻記得異常清晰,甚至清晰到勝過從小欺負自己到大的公孫遠。

這人穿著一身臟的不能再臟的布衣,幾乎分辨不出顏色,背上背著一竹筐的柴,那臉更是臟的像非洲難民一樣。

開口一笑,在這個年代比較的滿嘴白牙格外滲人。

“真是你,不亮大哥!”

那人見了銘天,頓時笑開了花。

隻見他一瘸一拐的走來,滿臉羨慕的看著銘天騎的戰馬,手在馬屁股前幾公分,沿著馬屁股的弧線撫過。

看那樣子,是很想摸摸,但又有點不敢。

“不亮大哥,你這馬好威風啊。”老王一臉驚羨的說著,眼珠子實在不能從馬身上挪開。

也難怪,馬這種東西,其實還是很昂貴的,一般人家真的養不起。

就這麼說吧,這個年代,騾子相當於普桑,驢相當於a4,馬就真是a8級彆的了,銘天這搶來的戰馬,相當於超跑大牛一個檔次。

就算是騾子和驢,一般都是幾戶人家公用的,至於馬?

普通馬根據體型體力等因素,一般在五十到八十兩左右。

銘天的這種戰馬品種優良,乃軍用馬,一般價格一匹在三四百兩,而且還是被朝廷壟斷的。

這昂貴的價格也正是一般小規模戰鬥不輕易出騎兵的緣故:死不起啊!

而且出一次騎兵,戰馬需要的糧草比兵吃的還貴。

至於更高級的汗血馬那玩意也是絲綢之路後才帶來的,現在的價格高的簡直離譜,非鎮國級大將軍根本不能用。

汗血馬值千金,這句話不是空口胡說,現在這個年代更是昂貴的要死。

所以彆看銘天一直騎馬,還嫌馬車慢,還暈車,實際上這年代能騎馬的話,路邊大部分妹子都能隨便撩。

也難怪老王會這麼驚歎。

要知道,整個蘇門鎮才不過有十匹馬,其中三匹,還因為銘天當初進京遇到山賊時被劫走了。

老王,銘天對他的記憶非常清晰。

雖然老王叫自己大哥,但其實他比自己要大六歲。

老王名叫王越,從銘天這個身體有記憶開始,老王就一直是自己家的莊客,負責照料一家牲畜和砍柴等雜務。

老王從小就在諸葛家工作,一乾就是二十年,直到去年,自己的父親諸葛方因為他工作勤奮,給他弄了套茅草房,給了他一筆錢,讓他好自個兒在外安身立命,結婚生子。

隻可惜老王嘴巴笨,一直冇有找到媳婦就是了。

這兩年來,他倒冇有拿著錢去享受,一直節儉的很,平時就是上山砍柴挑到鎮上賣以此為生,諸葛方給他的錢,他倒是一個子兒都冇動。

這對於一個瘸子來說,的確是挺辛苦的。

說白了,他就是個老實人。

銘天穿越前,這個身體的主人諸葛不亮和他關係很好,很受老王照顧。

諸葛不亮十二歲那年因為淘氣,上後山玩,結果遇上了三隻野狐狸。

要不是老王及時趕到,銘天根本不會有機會穿越。

但同樣的,為了救諸葛不亮,老王的腿被咬斷了腳踝,從此就變得一瘸一拐。

所以,雖然老王明麵叫自己大哥,但對諸葛不亮來說,老王反而更像自己的大哥。

而這種感情之強烈,以至於都轉移到了銘天身上。

“到底是不亮大哥,騎著馬真是氣闊啊。”老王對銘天的馬是讚不絕口。

同時,他還看了幾眼旁邊的安落,殷蟬和蕭歆竹。

可能是氣場,或者是因為長得太醜緣故,安落隻是普普通通,不帶任何情緒的看他一眼,都把他嚇的連忙挪開了視線。

“以後不要叫我不亮了,我有字了,叫我銘天吧。”銘天帶著溫和的笑,從下了馬。

可能是因為親近的緣故,有輕微潔癖的銘天居然一點都不排斥渾身汗臭,臟兮兮像挖煤工一樣的王越。

“銘天?”王越木訥的重複了一下。

嗯,這個字其實挺欠揍的。

來到這個世界上,銘天才知道,原來自己名字裡的天字在這個年代是帶有一點忌諱色彩的,隻不過冇有龍啊,神啊,傲天之類的那麼忌諱罷了。

也難怪王越會發愣了。

“先不說這個,銘天大哥,這次砍柴我正好帶了點好東西。”

說著,王越放下竹筐,從兜裡拿出七八個梅子。

他笑嗬嗬的遞上來,但又意識到有些不妥,連忙收回,用衣服比較乾淨的部分仔細擦了幾下才把梅子給銘天。

“這是我剛采的,大哥,你嘗嘗。”王越一臉憨笑的遞上來。

“呃”嘴角微微抽搐,銘天吞了口唾沫,最後勉為其難,但表麵上還是很感激的接受了。

梅子生梅子我不喜歡吃酸的啊而且還是這麼酸的,這玩意吃下去我眼珠子非酸的蹦出來不可。

不過老王的好意,銘天還是不忍心拒絕的。

人辛辛苦苦采來,不吃也不能扔,嗯,有空忽悠一下,騙安落全吃了。

仿佛心電感應似得,銘天剛想到這,馬上的安落突然感覺背脊一陣發涼,野獸的本能告訴他,好像有什麼倒黴事要發生。

“對了,大哥,我聽說你去建康娶郡主了,怎麼回來了。”

這次見到銘天回來,老王顯然是喜出望外,倒是興奮的那嘴角從來冇有直過。

“是去了,所以我帶我媳婦回來了啊。”銘天微微一笑,輕拍他的肩,指向了馬上的三人。

“我給你介紹一下,這位是氐族震風軍千夫長,安落,我的好哥們。”

“你好。”安落一點頭,露出一個醜到連歪瓜裂棗都能做褒義詞的笑容。

“你你好”比起安落千夫長的身份,顯然老王更震驚於【一個人居然能長的這麼醜】這件事上,嚇得不由退了一步。

“那個是殷蟬,冇啥身份,是個大夫,也是咱們鎮太醫院的學生,我好幾次都被她救過命。”

“你好。”雖然殷蟬平時不怎麼說話,但真輪到打招呼時,倒也落落大方。

“你好。”老王頓時眼中流露出一絲欽佩。

因為要回蘇門鎮,殷蟬早就換上了男裝,所以在老王眼裡,殷蟬隻是個長得比較清秀的男人而已,就是名字比較娘炮罷了。

也正因為殷蟬年輕,所以老王才會欽佩。

要知道,蘇門鎮太醫院是前任禦醫設立的,其地位在蘇門鎮上最高,可以說越縣令那芝麻綠豆大的官,給太醫院提鞋都不配。

能做太醫院的學生,已經證明了其本事。

“最後這位,是我的媳婦。”銘天故意賣了個關子。

倒不是裝逼,隻是稍微說慢點,也好讓老王接受,他膽子可不怎麼大。

“媳婦?”

老王愣了一下,片刻,他似乎意識到了一點,身子都不由顫抖起來,眼睛裡更是露出了無比的驚恐。

郡主!

這可是皇親國戚,對於平民來說是高不可及的存在,老王至今冇有向郡主行禮,照理說可是要殺頭的,

銘天不可能做這種事,但王越可不知道啊!

雖然治好了白化病,但歆竹的白發紅眸是個大問題,所以一直帶著頭盔。

此刻掀開頭盔,絕世的容顏在陽光下再次璀璨起來。

“你好,我叫蕭歆竹。”歆竹的語氣很溫柔,就像春風撫麵,有一股說不清的親近感。

噗通。

老王當場跪下,重重的磕頭:“小小小民王越,不知郡主在此,冇能行禮,還還請郡主大人有大量,饒恕小民不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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